长沙市科学技术报告呈交系统
您好!
国务院《关于改进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科技部《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》中要求,财政性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必须呈交科技报告。根据科技部统一部署,为推进科研诚信建设,提高科技评价水平,实现科技资源持续积累,促进科技成果的开放共享。
根据《长沙市重大科技项目科技报告管理办法》(长科发〔2021〕19号),重大专项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等50万元以上的重大科技项目,在项目验收前需提交一份科技报告(最终报告),目前一律依托本系统呈交非涉密科技报告。为方便大家提高科技报告的撰写质量,请在湖南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(http://www.hnstrs.cn/)实名注册,点击“学习培训”在线学习有关科技报告撰写课件,登录“报告导航”在线共享浏览科技报告案例。
联系方式: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验收评价部 82842007 828491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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